武宁县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朝阳湖码头票房制作安装项目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武宁县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朝阳湖码头票房制作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武宁县分公司(武宁县中岩国际B2栋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0月29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RZWN-2020XJFB-57
项目名称:武宁县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朝阳湖码头票房制作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90000.00 元
最高限价:190000.00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武购2020B000371972 | 朝阳湖码头票房制作安装项目 | 1 | 项 | 19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3日08:00 -11:30;至 2020年10月28日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宁县中岩国际B2栋6楼。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0年10月29日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武宁县中岩国际B2栋6楼五、开启:
2020年10月29日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武宁县中岩国际B2栋6楼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江西省新冠指办(简称)发布的赣新冠指办明电[2020]161号文件(本规定适用招投标活动)规定:凡14天内有北京、黑龙江、广东、湖北、乌鲁木齐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须持有当地健康码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证明,方能复工复产复学。由此造成无法进入开标大厅等情况影响招投标的,后果自负。
2、请参加本项目的所有相关人员自行在手机微信中扫描附件内二维码注册,并在开标进入交易中心大楼时配合相关防疫人员出示所生成的二维码并佩戴口罩入场。请所有相关人员提前做好此项工作,每家投标单位仅允许2人进入开标厅,招标代理机构将进行体温测量和相关信息记录工作,经测量体温超过37.3°C不得入内,并报区防控指挥部处理。由此造成无法按时进入开标大厅等情况影响招投标的,后果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宁县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武宁县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7770210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武宁县分公司
地址:武宁县豫宁大道260-10号
联系方式:138702468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7770210011